发布日期 | 2018年01月12日 | 所属地区 | 浙江省 | 进展阶段 | 项目审批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30000吨间苯二酚甲醛树脂项目 | 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 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 | 本项目评价对象为浙江鸿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间苯二酚甲醛树脂项目。项目总投资108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万元。 | 在环评编制期间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相关地点进行了公示,并进行了公众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的来电来信及来访,公众调查无反对意见。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管;废气经冷凝、水喷淋、碱喷淋、催化氧化、布袋除尘等措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均妥善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5日(5日)。
联 系 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分局
联系电话:12369、82721207 传真:82721210
通讯地址: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居民服务大厅3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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