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电子元器件ZCAT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青岛平度市同和街道办事处同和路16号 |
建设单位: |
青岛提迪凯电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18年02月24日
至
2018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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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青岛提迪凯电子有限公司位于平度市同和街道办事处同和路16号,该公司年产2.2亿个电子元器件项目于2006年6月28日经我局审批(平环建字〔2006〕034号),并于2007年3月31日通过我局环保竣工验收;新导入VLS(电感线圈)工程项目于2011年11月29日经我局审批(平环审〔2011〕510号),并于2012年3月8日通过我局环保竣工验收(平环验〔2012〕11号);新导入VLP-S、VLF-MT(电感线圈)(含制版室)项目于2012年10月23日经我局审批(平环审〔2012〕401号),并于2013年9月17日通过我局环保竣工验收(平环验〔2013〕069号);年产8.736亿个新导入VLS(电感线圈)工程建设项目于2013年11月20日经我局审批变更(平环更函〔2013〕13号),并于2013年12月11日通过我局环保竣工验收(平环验〔2013〕088号);新导入VLS(电感线圈)工程扩产项目(VLS-HB)于2014年6月13日经我局审批(平环审〔2014〕290号),并于2014年10月9日通过我局环保竣工验收(平环验〔2014〕076号);电子元器件(PLF、AML、VLP、VLS-CX、VLS-EX)项目于2014年12月5日经我局审批(平环审〔2014〕434号),并于2015年3月10日通过我局环保竣工验收(平环验〔2015〕042号);电子元器件TLA生产项目于2016年7月22日经我局审批(平环审〔2016〕92号),并于2017年3月14日通过我局环保竣工验收(平环验〔2017〕31号)。现因市场需求,公司拟在原厂区内利用现有厂房建设电子元器件ZCAT生产项目,项目未建,总投资520万元,占地面积4777.27平方米,建筑面积4777.27平方米,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ZCAT生产,建成后年生产ZCAT电子元器件5400万个。生产工艺:磁芯→研磨→清洗、干燥→振动排齐→组装到胶壳里→特性测试→外观检查、制品合并检查→包装→出库。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研磨废水收集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全部循环回用于生产,循环水定期更换,不得外排;定期更换的废循环水属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所有与污水输运、贮存、处理等有关构筑建设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二)项目无生产废气产生。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65(昼)/55(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项目产生的研磨泥、滤泥、废二乙醇胺瓶、废抹布、定期更换的废循环水、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滤布、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滤芯、废超滤膜等)属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合理、有效的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开展定期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类环境风险。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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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平度市环境保护局 |
联系电话: |
053288397327 |
传真电话: |
053288397327 |
通讯地址: |
平度市北京路79-2号 |
邮政编码: |
26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