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玻璃灌蜡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平度市白沙河街道办事处前沙戈庄村260号 |
建设单位: |
青岛晟彤义贤工艺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银燕环保科技研究所 |
公示时间: |
2018年02月24日
至
2018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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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平度市白沙河街道办事处前沙戈庄村260号,租赁前沙戈庄村村民委员会现有土地及厂房,东隔三城路为林地,南、西均临农田,北隔道路为闲置厂房。项目已建,总投资30万元,占地面积4859平方米,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主要从事玻璃灌蜡生产,建成后年生产玻璃灌蜡3万支,生产工艺:(石蜡/硬脂酸→融化→添加辅料)/(玻璃杯→预热→放入蜡芯)→灌装→冷却→包装→成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加土制成肥料,定期清掏外运农用;化粪池建设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石蜡融化、灌装及冷却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异味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一同通过1根高度为15米的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非甲烷总烃二级排放标准,异味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其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相关标准。 项目生产车间需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消音、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临三城路一侧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70(昼)/55(夜)分贝,其余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石蜡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均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置;石蜡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其暂存场所建设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至光大环保能源(平度)有限公司焚烧处理。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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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平度市环境保护局 |
联系电话: |
053288397327 |
传真电话: |
053288397327 |
通讯地址: |
平度市北京路79-2号 |
邮政编码: |
26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