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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

2019年08月26日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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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9年08月26日 所属地区 山东省 进展阶段 项目审批
项目性质 行业领域 交通运输 行业类别 国道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九龙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
    建设地点: 胶州市九龙街道北辛庄
    建设单位: 胶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潍坊绿诚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19年08月26日  至  2019年08月30日
    项目概况: 该项目拟建于 胶州市九龙街道北辛庄。项目东侧为农田;南侧为S397省道;西侧、北侧均为农田。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56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生活垃圾暂存中转工作,主要设备有:固定式垃圾压缩站1台、垃圾集装箱2台、高压喷淋降尘除臭系统1套、高压清洗机1台、车厢可卸式垃圾车1台、转运站运行监控系统1套、高速卷帘门系统1套。项目达产后,年生活垃圾运转量为15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生活污水、地面冲洗水、设备清洗水、垃圾渗滤液排入厂区地下污水暂存池(30立方米),暂存池须做防渗处理,暂存池污水经罐车收集后运至胶州市生活卫生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处理。
    (二)中转房全封闭,处理过程采取密闭措施。
    对卸料产生的粉尘进行喷水降尘,卸料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进行喷洒生物除臭剂除臭处理,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 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限值。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南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定期向我局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生活垃圾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五)环境保护设施岗位操作人员须培训到位,确保环境保护设施能正常运转。
    (六)按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环保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建立信息公开制度。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联系电话: 82206395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大厅西厅裙楼三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政编码: 2660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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