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12月13日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规模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开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竣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来源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到位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预算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负责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建设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依***东百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按照相关规划及有关规定,我局拟办理东百广场S*商业地块项目规划条件核实阶段局部调整认定(详见附图)。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及《***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履行批前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相邻四至利害关系人对该审批事项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或在公示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等证明材料,向我局申请听证。逾期未向我局发表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法审批。
公示地点:项目地块周边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接受查询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接受查询网址:http://site.fjfa.gov.cn/bm/zrzyj/
接受查询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自然**局窗口
联系人:李先生
查询电话:****-*******
附件:
*.规划条件核实阶段局部调整说明
*.原方案
*.调整方案
***自然**局
****年**月**日
附件*
规划条件核实阶段局部调整说明
东百广场S*商业地块目前已建成,实际建设情况与原审批方案相比存在局部调整变化,经**海西通达测绘有限公司面积核算,在各项指标不突破原审批的前提下,我局拟按现状给予认定:一层取消建设连廊,并于中部增设景观喷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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