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农夫之家食品有限公司《方便食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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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方便食品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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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肥东县撮镇镇新安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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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安徽农夫之家食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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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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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肥东县撮镇镇新安村燎原大道西侧,租赁合肥贵格食品有限公司4#厂房1层南侧部分约500平方米,从事方便食品生产。项目主要生产工艺有:外购原料经分拣清洗、切菜、脱水、熟制(烹饪)、冷却、称重、内包、入库速冻等。项目实施后,年产速冻食品1000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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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后,项目区应实行雨污分流制。设备清洗废水、保洁废水等经油水分离器分离后再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道经化粪池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小仓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小仓房污水处理厂处理。总量控制COD:0.0495吨/年、氨氮:0.00495吨/年。 2、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风机引入复合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由高出其建筑物顶层的专用烟道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标准。 3、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处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食材、废包装材料等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等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4、对产生振动的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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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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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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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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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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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肥东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67735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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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肥东县店埠镇公园路38号肥东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