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8年09月03日 | 所属地区 | 湖南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关于S517临澧烽火至县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临澧县交通运输局:
《临澧县交通运输局关于申请办理S517临澧烽火至县城公路工程项目用地预审的报告》(临交〔2017〕2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湖南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湘国土资发〔2017〕4号)的规定,我局受理了S517临澧烽火至县城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用地预审申请,经依法依规审查,用地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是常德市“四纵四横”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临澧县东部地区重要的交通通道,省交通运输厅已向省发改委递交了关于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湘交函〔2017〕625号)。项目建设对优化区域干线公路网络、改善临澧县交通运输条件、增强二广高速公路辐射功能、助推区域资源开发利用和促进临澧县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二、该项目起自临澧县烽火乡辛家湾,经烽火乡、安福镇,经观音庵社区、跑马村等,止于安福镇九姊社区,线路全长10.38公里,全线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2米,工程匡算总投资约为71740万元。项目用地涉及临澧县烽火乡、安福镇,用地总面积为60.962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32.7901公顷(耕地27.0231公顷),建设用地25.4474公顷,未利用地2.7247公顷。
该项目用地符合《临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不占用基本农田。
三、该项目用地总规模为60.9622公顷,全部为路基工程用地。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均符合《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的规定。
四、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将补充耕地、征地补偿、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了项目工程概算,请建设单位和地方政府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征地补偿安置以及土地复垦有关工作。
五、同意S517临澧烽火至县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用地预审。项目批准后,必须依法依规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
六、本文件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8日。
常德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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