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25日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进展阶段 | |
项目性质 | 行业领域 | 行业类别 |
????为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全县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四川省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调整用地项目实施征收。现发布土地预征收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面积
四川省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调整用地项目征收土地位于南江县关坝镇关坝村一组、二组,石羊村二组,元山村七组;集州街道华光社区;桥亭镇凤凰村六组、七组,龙池山村二组、桥亭村三组。拟用地总面积22.6469公顷;拟征收集体土地面积20.1897公顷,其中集体农用地19.1505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9.859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1.0392公顷;拟转用国有未利用地2.4572公顷。征地范围以土地勘测定界图为准,征收面积以土地勘测调查表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拟用于四川省桃园(川陕界)至巴中高速公路调整用地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
集州街道办事处、关坝镇人民政府、桥亭镇人民政府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组织相关村、社区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开展实地勘测,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开展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拟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村村民在被征土地上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农作物、经济作物、花草、林木等一律不予办理登记和补偿并自行无偿处理。同时暂停办理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的迁入以及房屋交易、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等有关事宜,暂停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建房申请审批、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
公告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3 月10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南江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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