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产230万不干胶标牌、片材、50万电子元器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东流亭社区 |
建设单位: |
青岛优美达标识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州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18年10月08日
至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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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流亭街道东流亭社区,总投资160万元,占地面积6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不干胶标牌、片材和电子元器件生产,设计年产不干胶标牌100万个、片材130万个、汽车电子元件25万件、电子元器件25万件。 主要生产工艺: 印刷:原材料→检验→印刷→烘干→横切→品检→分条→包装→出货。 电子元器件:原材料→雕刻→检查→出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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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生活污水经管网进入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印刷、烘干工序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建设进风系统。印刷及烘干废气经集中收集,2套活性炭吸附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2根高于15m的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中要求;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中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要求。 加强有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更换活性炭,保留相关记录。 (三)固定噪声源须合理布局,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治理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1类标准。 (四)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相关规定,设置规范监测孔和监测平台,制定监测计划并自行监测。 (五)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暂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处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雕刻边脚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回收综合利用;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废稀料桶、废洗网水桶、含油墨的抹布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定期运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加强各类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和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避免产生突发环境事件。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 (六)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污染源排污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在实施时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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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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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城阳分局 |
联系电话: |
87868307 |
传真电话: |
87868304 |
通讯地址: |
城阳区德阳路197号 |
邮政编码: |
26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