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县球溪治鑫砂石经营部:
你单位报送的《资中县球溪治鑫砂石经营部碎石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专家组审核意见。项目选址在资中县顺河场镇双峰寺村10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占地面积约为16748m2,已建成1条砂石生产线,生产机砂、0.5-1.0cm碎石、1.0-1.5cm碎石、1.5-2.0cm碎石、2.0-3.15cm碎石、3.15-4.0cm碎石等6种建材产品,年加工12万吨碎石和机砂。同时配套建成卸料码头、原料堆场(地仓)、加工区、成品堆场、配电房、操作室、员工休息室、废旧设备暂存间、储物间及其他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2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项目经资中县经济和信息《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川投资备[2017-511025-41-03-214174]JXQB-0387号)备案同意;资中县顺河场镇人民政府、资中县球溪国土资源所出具了本项目的选址意见书,证明本项目选址“不涉及基本农田,未在水源保护地等敏感位置,选址不违反乡镇建设规划,同意建设”;资阳市雁江区水务局下发了《四川省河道采砂许可证》(川准采证字〔2017〕第17号),资阳市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处发了《水路运输许可证》(资雁GXK289);资中县顺河场镇人民政府、资中县水务局、资中县交通运输局航务管理联合出具了证明,项目建设不会影响行洪。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和资中县顺河场镇村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相关要求。项目于2000年建成,2012年进行了技改,本次属补做环评,主要增加环保设施。若项目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主要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地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整改和生产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项目环保资金,通过“以新带老”方式加强整改,确保环保设施全部整改到位;落实公司内部的环境管理部门、人员和管理制度等工作。
(二)加强整改期间的施工环境管理。优化施工时序和施工方案,强化施工现场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施工期环境污染;妥善处置好施工废水、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三)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认真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四周设置的雨水收集沟;厂区含泥(砂)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废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农用。
(四)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落实和优化各项废气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采取降低装卸高度、大风天气禁止作业、设置移动喷水管等方式控制装卸和转运粉尘;采取设置雾化喷嘴和封闭皮带运输机走廊等措施控制破碎、皮带运输粉尘;采取蓬布遮盖运输、定期洒水、清扫等方式控制车辆运输粉尘;采取设置挡墙、彩钢瓦顶棚和雾化喷嘴等措施控制堆场粉尘;厂区与道路之间设置围挡,将厂区与道路分隔。
(五)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认真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破碎机衬板加装橡胶垫等综合降噪措施;设置破碎车间,并进行封闭隔声;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等措施确保噪声厂界达标排放,且不扰民。
(六)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和“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处置、综合利用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综合利用,沉淀池泥(砂)定期清掏、干化后综合利用或倒在顺河场镇政府指定地点堆存;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起经收集后倒在附近村社垃圾收集点,委托顺河场镇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加强清洁生产管理,进一步降低物料、能耗消耗水平,加强运营管理,提高企业清洁生产及其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八)以项目生产加工区为边界,划定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以原料堆场、成品堆场边界划定50m卫生防护距离,现卫生防护距离内无住户,告之相关部门或人员今后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医院、住户等敏感保护目标和不相容的企业。
(九)总量控制指标为:粉尘≤2.64t/a。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整改完成后,你单位应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排污许可证、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请资中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负责施工和生产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资中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19日
抄送:资中县顺河场镇镇人民政府、资中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资中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1月1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