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 2019年09月18日 | 所属地区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进展阶段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规模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开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竣工时间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来源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资金到位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预算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业主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项目负责人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联系方式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建设地址 | 【正式会员登录后可浏览】 |
*****区自然**局:
报来《关于*****区那楼镇那头村那悟坡养殖粪污集中处理项目(二期)立项的函》以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号),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养殖场和周边农村卫生环境,让养殖粪污变废为宝实现再生能源重复利用,同意*****区那楼镇那头村那悟坡养殖粪污集中处理项目(二期)立项。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区那楼镇那头村那悟坡。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可处理****头猪(大、小)所产生的污水排放,日产生沼气***立方米,可满足**户的生活用能。年产沼液****吨,通过管网向周边农户提供沼气和沼液,提升了“三沼”的综合利用利益,为农民脱贫致富种植百香果提供了肥源。建设内容为***立方米沼气池*个、***立方米沼气池*个,总容积***立方米,**立方米沼液储存池*个,**立方米原料预处理设施*个,沼气沼肥利用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计划总投资**.*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治区资金**万元,维泰农牧有限公司自筹*.*万元。
七、接文后,请按有关程序组织开展下一步工作,尽快开工建设。
八、此立项项目两年内不能开工建设或项目业主、主要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地址发生变更的,须报我局重新立项。
此复
****年*月*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为您推荐 广西壮族自治区 相关的其他招标项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