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选字第 沪青书(2019)BA31011820196607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 三十六条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 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颁发此书 |
核发机关 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日 期 2019-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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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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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名称 |
徐泾镇老集镇“城中村”A2a-06公共绿地改造工程项目 |
建设单位名称 |
上海新徐泾城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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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选位置 |
青浦区徐泾镇东至徐泰路,南至A4a-04c,西至绿地,北至骑龙港 |
拟用地面积 |
907.6 |
拟建设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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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及附图名称: |
1、关于核发徐泾镇老集镇“城中村”A2a-06公共绿地改造工程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通知(编号:沪青规划资源许选〔2019〕53号)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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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核定设计范围图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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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事项: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栏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材料填写。 二、本书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选址的法定凭据。 三、未经核发机关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书所需附图与附件由核发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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