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产8万件纺织机械零部件升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镇大崮村 |
建设单位: |
青岛易成机械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 |
2018年01月02日
至
2018年0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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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青岛市黄岛区张家楼镇大崮村,租赁张家楼镇大崮村委会现有厂房。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700m2,总建筑面积2020m2。项目以铸造件为原料,经抛丸、机加工、包装工艺生产机械零部件。项目投产后,年产8万件纺织机械零部件。项目已建成,本次为补做环评。 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龙门铣2台、对头铣1台、数控加工中心3台、履带式抛丸机1台。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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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堆肥。加强清运管理,化粪池等按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减少对地下水环境影响。 (二)在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置永久性监测孔和监测平台,并设置环保图形标志。 抛丸粉尘经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进入脉冲式反吹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排气筒高度15m,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要求。 (三)合理布置固定噪声源,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安装在厂房内,采用设置独立基础、安装减震垫等防噪设施等确保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无害化处置利用。下脚料、回收尘等一般工业固废全部外售综合利用;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定期外运至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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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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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青岛市环保局黄岛分局 |
联系电话: |
85166723 |
传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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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黄岛区朝阳山路10号阳光大厅 |
邮政编码: |
266000 |